信息编号: | 154400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合肥市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及西华门修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Y-F2013007 发布日期:2013年2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及西华门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审批:凤阳县政府 3、招 标 人:凤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资金来源:国家文物局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明中都皇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11月17日国家文物局公布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为明清城墙《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现对明中都皇城遗存的1100多米城墙及西华门损毁部分进行修缮设计招标。 3、设计周期: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设计成果 4、招标范围: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及西华门修缮工程设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甲级勘察设计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工程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903室; 联系人:陶帜 徐发根,电话: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7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需经过2011年度年检);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报名时应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圆(RMB:4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明中都皇城城墙及西华门修缮工程设计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唐主任 招标代理联系人:陶帜、徐发根 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7 13956920201 传真:0551-62220234 |
报名期限: | 2013/2/20至 201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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