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4769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阆中灵山大佛景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阆中灵山大佛景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阆中灵山大佛景区提升工程已由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阆发改[2013]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13]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124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阆中灵山大佛景区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状元村。 2.3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建、改建游步道10000平方米;新建、改建车行道2700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停车场13500平方米;新建、维修加固古建筑5500平方米及相关市政广场、码头、游客咨询中心、旅游厕所、环境整治等配套设施建设。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园林建筑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02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 03月 01 日 23 时 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招标人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标开标室(南充市涪江路1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 编:6374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817-6263604 传 真:0817-62623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顺吉大厦7楼A5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028-86512836 传 真: 028-86512836 |
报名期限: | 2013/2/25至 20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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