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企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3年3月5日9时至2013年3月11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kfqcg.gov.cn)“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5)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版原件。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各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以总公司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68976528
3、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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