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或道路或市政交通或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二个标段,但不能兼中。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办法
各标段投标报名单位超过5家将按青建发 【2008】 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3年3月13日17时前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选中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18分 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8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2分 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设计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1月1日起负责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计合同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满分 40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3月6日13:30时至2013年3月13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合同、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合同及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第1、2、3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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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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