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新区珠溪路、康乐道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的珠溪路、康乐道工程已经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城南新区珠溪路、康乐道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3、工程规模:珠溪路(新盐道—科城外环南路)长1050米,宽32米,投资约3000万元;康乐道(博师路—人民南路)长2100米,宽32米,投资约6500万元;合计总投资约9500万元。 五、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的珠溪路、康乐道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总承包服务。 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城南新区珠溪路、康乐道工程的道路、土方、板涵、雨水、污水、给水、路灯、景观、绿化、公交站台、标志标识、供电管沟、通讯、燃气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 六、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并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的设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自2012年7月-2012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设计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4、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道路工程单项建安投资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并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设计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后。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工程设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设计进度给中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所有设计完成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3年 3 月7日 16:00 时至2013年3月14日 16: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3月7日16:00时至2013年3月15日 16: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招标人(公章): 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兆和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联系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王立冈 联系电话:13605101815 联系地址:盐城市毓龙路8号毓龙大厦7楼
附件: 评 标 办 法 城南新区珠溪路、康乐道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和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评审工作安排和定标原则,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即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2) 授权委托人和设计项目组成员【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自2012年7月-2012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道路工程单项设计合同中建安投资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并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设计业绩原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评标基准价A值的确定: 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少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基本分69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每高1%扣0.1分,从69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在90%(含90%)~100%A值范围内,比A值每低1%加0.1分,从69分起加,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加至满分70分;在90%以下,不加分也不扣分,得70分。
二、质量 10分 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期 10分 承诺工期不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设计工作大纲 10分 设计工作大纲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工作大纲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8分---10分,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设计工作大纲一般应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设计项目背景; (2)设计项目管理机构; (3)设计组织,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应用软件等(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4)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及关键工序的管理; (5)设计进度计划; (6)设计工作的进度与质量保证措施; (7)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 (8)设计思路、要点及合理化措施。 中标人必须保证设计方案能够通过盐城市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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