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7485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井头乡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井头乡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单位:宿迁市湖滨新城井头乡政府 二、招标项目:井头乡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位于合欢路以北、宿新一级公路以西,拟修建的金沙江路北延(现一支渠路)以东围合的三角区域,共计1560亩(详见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及地块测绘图)。 三、招标内容:1、设计深度包括空间布向、园区道路、市政配套设施、工业标准厂房集中区、及生活服务区。完成该项目的详细规划内容有:①规划设计综合说明书,②规划总平面图及园区鸟瞰图,③路网交通分析图,④工程投资估算。 2、设计提交成果:要求一套方案。其中:①图册各一式2套(A3纸),②文本各1套,③设计内容电子文件各1套,④多媒体演示文件各1份。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城井头乡 五、质量标准:设计方案相应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优秀质量标准,并达到设计任务要求的深度。 六、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规划方案设计文件终稿并上报审批。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 九、最高限价:30万元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报名时领取湖滨新城投标保证金专设账号,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款的40%,规划方案设计报规划部门审查并合格后付清余款。未中标单位中排名前两名方案并通过评委会评审的设计费用补偿为1万元/家,待中标人规划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查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及以上资质条件;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同类规划设计的经历;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证;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0527-84837919 联系人:童莹 3.报名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资质证书。 5.报名材料费:2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2份,其中:1份正本,1份副本。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从事过同类规划设计的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委托规划设计合同或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且业绩中应能够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③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 ④投标报价函; ⑤详细规划书。 2、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函或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十七、开标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A区二楼第五会议室。 十八、招标项目咨询人:柏吉友 联系电话:0527-80805768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井头乡井头街1号 |
报名期限: | 2013/3/12至 201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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