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单位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总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3年3月18日9时至2013年3月22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kfqcg.gov.cn)“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7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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