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须为市级以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若非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须提交市级以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评审的证明材料);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完成单项工程设计费在35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办法
无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3月19日14时至2013年3月26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招投标窗口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委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若职称证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要提供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必须为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交中标后在城阳纳税的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 、4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