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项目设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高新管发计(2013)24号 4、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川路-枫林路路段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川路-枫林路路段,全长1075米,规划路幅宽20米,设计车速30km/h,双向4车道,城市支路。 6、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 7、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路基、桥涵、路面、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综合管线、构造物及防护工程设计等)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 8、设计工期: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路基、桥涵、路面、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综合管线、构造物及防护工程设计等)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长度在1km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长度在1km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2月社保证明、参保单位须是投标或投标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须同时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二、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1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1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项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袁家冲路(长川路-枫林路)项目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4 月 25 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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