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0420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县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长县发改投【2012】375、377、37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县空港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县空港城,本期项目共计三条道路,按一个标段组织设计招标。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8000万元,3条市政道路项目概况如下: 天祥东路:道路西起空港城规划的龙峰大道,东至莲湖塘北路,全长约2250米,规划路幅宽20米。设计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机动车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 合心东路:道路西起空港城规划的龙峰大道,东至莲湖塘北路 ,全长约2100米,规划路幅宽26米。设计为城市次干道标准,机动车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 大元东路:道路西起空港城规划的龙峰大道,东至莲湖塘北路 ,全长约2300米,规划路幅宽46米。设计为城市主干道标准,机动车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60km/h。 2.2 招标范围: (1)分别编制《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分别编制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项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以及线路的地形测量; (3)分别对天祥东路、合心东路、大元东路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附属结构物、给水、排水(雨、污分流)、管线综合(含电力埋管施工图)、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及亮化、广告位设计等,包括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工可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 总投资额度估算:约38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 2.4 可研、勘察及设计工期: (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 (3)设计周期: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及方案设计优化成果(含投资估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4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b、初步设计批复后40天内,向招标人分标段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5 建设地点:长沙县空港城片区。 2.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3条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3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3月--2013年2月)承担过1个及以上项目设计长度不小于2000米的城市I级主干道或快速路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如以上资料中未载明项目道路长度或道路等级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近三年(2010年3月--2013年2月)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主持设计过1个及以上项目设计长度不小于2000米的城市I级主干道或快速路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如以上资料中未载明项目道路长度或道路等级的或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个人查询单)。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交给招标人,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负责设计)、成员单位(负责勘察)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个人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主体单位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投标拟任的设计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主体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 3 月28日至2013年 4 月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请带齐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 (4)本项目所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6)投标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开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7)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报名时提交业绩材料应和开标时所提交材料一致); (8)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提供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的社保个人查询单,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4 月 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中心6楼)。 注: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www.zbcg.csx.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空港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759418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楚天家园B栋902室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4878118 监督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东升路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电 话:0731-84023024 |
报名期限: | 2013/3/28至 20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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