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3160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香蜜湖路改造详细规划及大鹏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项目B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香蜜湖路改造详细规划及大鹏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项目 3. A包概况:香蜜湖路是深圳市的主要城市道路之一,位于福田中心区西段,呈南北走向,其中香蜜湖路-福龙路-龙大路是深圳市“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福田、龙华、光明至东莞西部,主要承担中心城区、龙华、光明之间快速交通,同时承担部分对外交通。随着龙华、光明新区的开发建设、沿线片区的快速发展,香蜜湖路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迫切需要理顺香蜜湖路交通组织,改善沿线公交运行条件和接驳换乘设施,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同时新一轮的轨道交通建设也给香蜜湖路改造提供了契机。为明确与车公庙交通枢纽的结构设计、周边地块开发及枢纽附属设施布局关系,改善香蜜湖路交通运行状况、统筹与车公庙交通枢纽的设计,决定开展香蜜湖路改造详细规划项目编制招标工作。 B包概况:201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成立,大鹏新区将打造成为集国际旅游度假胜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生态与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型先进滨海城区,大鹏新区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根据大鹏新区国际旅游度假胜地的发展定位,大鹏新区拥有独特的山海风光、丰富的旅游资源、明显的区位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旅客前来观光旅游。随着市民对滨海休闲旅游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大鹏半岛区域开发的不断深入,大鹏新区旅游交通需求规模毕竟得到大幅增长;但同时大鹏新区整体交通发展仍处于城市化初期阶段,交通发展相对滞后,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高、整体交通环境相对较差等问题逐渐凸显,给居民的日常出行和不断壮大的旅游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了新区的整体发展。因此必须尽快解决组团内部的居民日常交通出行问题,合理构建新区滨海旅游交通系统来支撑和推进滨海休闲旅游圈的合理开发利用,全面提升整体交通环境。为适应大鹏新区发展目标及发展背景的深刻变化,研究新时期、新机遇下大鹏新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路径,统筹综合交通发展建设,推动城市地位提升和支撑产业发展,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工作。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04月01日18时2013年04月18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若非深圳供应商投标,须在深圳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它类型的办事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深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若非深圳供应商投标,须在深圳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它类型的办事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深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 答疑事项:2013年04月08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04月10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 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04月18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04月18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保证金为1万元;重大项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另外收取投标保证金,是否另外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保证金至少于比开标时间提前两个工作日交纳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4)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交纳,不允许个人交款,不允许代交; (5)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营业部 行 号:313584000019 12.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6 89805300—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 |
报名期限: | 2013/4/1至 201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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