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036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乐从镇环镇北路上华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从镇环镇北路上华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78.55(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 1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并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签订本合同后20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批准后35天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已通过审核)。(天)。 乐从镇环镇北路上华段位于禅西大道与佛山大道之间,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禅西大道,东经平步居委会接至佛山大道,全长约1.2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置一座5米箱涵,排水管道管径为135cm。预计投入资金约25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乐从镇环镇北路上华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包含道路、箱涵、排水、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勘察设计。 乐从镇环镇北路上华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中标人将承担本工程的详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跟踪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内容。中标人所提交的勘察及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3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 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可联合投标,投标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投标主体单位)。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07日 至 2013年04月11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6、《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07日 至 2013年04月11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户名:徐素萍,帐号:44-465000460134735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4月22日 上午 09:30 ,地点为: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5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属于同步资格审查,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项目招投标过程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029260137 传 真:0757-2833194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邮 编:52831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
报名期限: | 2013/4/7至 201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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