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686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蓝山县八个乡镇总规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蓝山县八个乡镇总规规划设计项目已由蓝山县发改委以LF核[2012]56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蓝山县楠市镇、竹市镇、所城镇、毛俊镇、新圩镇、土市乡、太平乡、祠堂圩乡(乡)镇区总体规划和给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 2.2 招标范围:蓝山县楠市镇、竹市镇、所城镇、毛俊镇、新圩镇、土市乡、太平乡、祠堂圩乡(乡)镇区总体规划和给排水专项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设计周期:90日历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须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近3年内须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为准)。 3.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所需证件和资料及审查办法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购买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规划师、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省外企业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并提供入湘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因病住院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有效证明由其委托代理人到场)。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韶山南路支行帐 号:6613 0154 8000 000456.3、截止时间:2013年4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蓝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5974088198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 15973178591 传 真:0731-85824318 |
报名期限: | 2013/4/8至 201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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