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4086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郎溪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郎溪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建库公告 为加强项目管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招投标中心决定建立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库,对不进场招标的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服务,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要求,在本库中随机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相应服务工作。现将建库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积极申请入库。 一、建库单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建库 三、建库内容: (一)公开征集择优建立小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库,本库共分规划、勘察、设计3个子库,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小型项目规划;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勘察设计服务(如土建、装饰装修、市政园林、弱电智能化等)。 (二)建库后,对需要进行委托的规划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委托单位将按照资质管理的要求在县招管办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下,从县招投标中心对应的企业库中随机抽取规划勘察设计企业承担相应服务。 (三)入库期限:自入库之日起二年。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二)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0年4月至今),申请人的业绩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有关成果审查意见、批复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独立完成至少3项城市规划编制服务; (2)独立完成至少3项勘察测量服务; (3)独立完成至少3项工程设计服务。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近三年内(2010年4月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六)入库申请人已按照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并签署盖章;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属于非进场招标项目,资格审查及入库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县监察局、招管办及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入库名单在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资料以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资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如发现并核实申请人递交的资料为虚假材料,取消其入库资格。 入库报名结束后,建库单位将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即可入库。 六、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注意事项 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按附件中提供的格式要求提交,报名资料须标注页码并装订成册(A4纸大小)。县招投标中心核对完相关原件后当场将资格审查资料密封装袋,以便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七、入库单位管理及服务收费 (一)入库单位在具体项目服务过程中,郎溪县招管办、委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投标中心等部门将对入库单位实行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具体考核管理细则及时制定并实施。 (二)入库单位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由委托人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视项目具体情况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不超过收费标准的80%。 八、入库报名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建设工程科(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报名时即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入库申请单位若同时具备以上规划勘察设计服务资质,经审查合格后可分别入库。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涛 联系电话:0563-7012903 传真:0563-7022481 |
报名期限: | 2013/4/11至 2013/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