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4684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惠爱医院旧址及慧光塔保护规划编制包组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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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文体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惠爱医院旧址及慧光塔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361QY02B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惠爱医院旧址及慧光塔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注:
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公示期自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五、供应商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
5.3 包组二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
5.4 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5 提供2013年1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5.6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5.7.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7.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7.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7.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7.5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7.6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8日15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8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0763-3813 002-811
传真: 0763-3813 090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
邮编: 511515
采购人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63-66617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 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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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4/10至 2013/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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