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473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登封市大周封祀坛考古遗址公园、刘碑寺碑、崇唐观造像等保护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登封市大周封祀坛考古遗址公园、刘碑寺碑、崇唐观造像等保护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于2013年03月2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两个标段报名单位均不足3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登封市大周封祀坛考古遗址公园、刘碑寺碑、崇唐观造像等保护 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2采购编号:登财公开[2013]51号 2.3项目地点:登封市。 2.4招标内容:登封市大周封祀坛考古遗址公园、刘碑寺碑、崇唐观造像等保护 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刘碑寺碑、崇唐观造像保护规划及保护维修方案编制,净藏禅师 塔、永泰寺塔保护维修方案编制,法王寺塔保护规划编制; 第二标段:大周封祀坛考古遗址公园规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过去三年承担过一项及以上世界文化遗产级别的古代文物保护方案 设计项目;过去三年来有与本招标项目类别(塔类、石窟石刻类)全部相同的文物 保护规划已经被国家文物局批准; 3.4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需到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 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5中标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应及时得到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规划类)甲级资质及建设行政 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任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3.4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 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3.5中标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应及时得到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请于 2013 年 4 月 11日至 2013年 4 月1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 00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 时,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 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50米)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 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件及其身份 证(第二标段);公司类似项目业绩(第一标段)、外省企业备案介绍信、行贿档案 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 成册)四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5月8日 15 时 00 分 ,地点为登 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滨河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吕女士 联系电话:18537109138 13592433568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刘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8664498 3592586456 0371-62710852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2013年04月11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项目负责人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查询名称)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3/4/11至 201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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