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6072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翔安大嶝金嶝路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象屿港湾设招字2013(01)号 1. 招标条件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象屿港湾设招字2013(01)号的 翔安大嶝金嶝路扩建工程 已由 厦门市发改委[厦发改交能【20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后续服务(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翔安大嶝金嶝路扩建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翔安区大嶝岛; 2.3工程建设规模:二级城市次干路,路基宽度24米,设计时速30km/h,长度为1789.448米,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透水步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市政管线、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等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758 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标段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设计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6.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25日至2013年05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楼信息发布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05月2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9.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建安工程费人民币375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77.4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1.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水利 地 址:湖里象屿路99号国际航运中心E栋8楼;邮政编码:361006; 电话:0592-5318487;传 真:0592-6036009; 联 系 人:小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40379501040000333。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4楼信息发布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3/4/25至 20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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