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核心景观区设计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服务的投标申请报名。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核心景观区设计项目 3.2建设单位: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3工程地点: 位于盐淮高速以南、解放南路东侧大干河以西、西环路延伸线与新204国道连接线以东、同心河以北,农业示范园内。 3.4项目规模: 农业示范园总体规划面积约7平方公里,核心景观区占地面积约1200亩,其中,建筑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及要求。 3.6设计周期要求:接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景观专业初步设计,30日历天完成建筑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30日历天完成满足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所要求的施工图设计,45天完成全部施工图纸,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并确保满足施工要求。 4、本次设计服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核心景观区内建筑物、景观,湖面植物、驳岸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2、湖面北面原盆景园、南岸原百草园等地的方案设计;3、对目前提供的规划概念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以具有风景园林甲级资质为主体联合一家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3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授权委托人、报名设计负责人和建筑、景观、结构、水、电等专业的设计部主要组成人员(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含设计负责人不少于 6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社保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4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其投标报名。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5.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5.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是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1、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被列为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本设计项目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3、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管理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 2013 年 4 月 24 日 18 时至 2013 年 5 月 2 日 18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3 年 4 月 24 日18 时至 2013 年 5 月 5 日 18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八、除不可抗力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含投标保证金),其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时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86660013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孙斌、朱伟 联系电话:0515-68668035 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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