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地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工程设计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2008至今,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5公里城市次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含新建、扩建、改建)的设计任务。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路桥或市政高级工程师,2008至今,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5公里城市次干道或以上等级道路(含新建、扩建、改建)设计任务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清远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到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10)开标前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