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西河公园景观工程
公开征集方案设计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西河公园景观工程公开征集方案设计
1.2.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1.3. 方案设计时间:12天;
2、 征集方案要求:
2.1、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2.2、设计单位要求:
2.2.1、征集人资质等级为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2.2 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本企业职员(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2.2.3、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在国内无不良记录;
2.2.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2.2.5、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存在与客观事实不符合或违法的情形,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
3、设计任务及要求
3.1、设计范围及内容:
3.1.1设计范围:莆田市涵江区西河公园,设计用地面积约 45400m2 ;
3.1.2设计内容:主要由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两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内容如下:
包括设计理念、功能分区、景观方式、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公园道路的详细说明,以及建设的投资概算。
(2)设计图纸
针对说明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图纸阐述,以文字、图片结合的形式,简明直观的说明方案内容。包括公园布局、周边道路交通现状、环境保护现状等问题的分析,以及建设理念、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及工程实施种所涉及的技术层面指导建议等内容。
3.2、设计理念及要求:
3.2.1方案设计能体现涵江地方特色;
3.2.2具有实际的可执行性;
3.3、设计成果要求:
A3彩色方案册两册,电子版PPT文件一份(以光盘形式提交)
4、方案提交截止时间
征集方案应于2013年05月13日上午9:30前提交至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
5、奖金及相关费用
本项目设计总费用按现行《国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08年度暂行规定)的65%计取;第二、三名的方案,每个方案支付2万元的设计补偿费;其余参与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均不予奖励或补偿。
由评审委员会对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出最佳规划设计方案,被评为最佳方案方可与建设方直接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并在后期直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
6、 评审办法及评审委员会
6.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评审委员会构成
评审委员会专家由区土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7 、评审
7.1、 评审原则
(1)评审会首先由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汇报;
(2)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汇报进行量化评分。
(3)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分数进行汇总,并确定最终优胜设计方案。
(4)设计方案获胜方,将继续完善设计,其设计单位可综合其他参标方案的优点进一步方案优化,并负责后续施工图设计。
8、 相关费用
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文本制作费等。
9 版权
9.1 本次征集活动资料的有关版权
主办单位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及电子数据资料等)均受版权保护。主办单位或其明确授权的其他机构,是这些资料的版权所有人。未得到授权,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将该版权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作其他用途,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9.2 应征方案有关版权
(1) 应征方案中的所有内容须由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的作品,也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应征者的行为给征集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商誉损失等),应征者还应向征集单位负赔偿等法律责任。
(2) 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应征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等,但仅限于本次征集活动过程中。
(3) 中选单位须将其应征方案的全部版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中选单位或个人仅保留该应征方案的署名权。主办单位享有该应征方案的专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展览、申请商标、作为商标使用的权利,中选单位上述著作权转让为不可撤消。
10、时间安排(下列所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与要求
10.1、发布方案征集公告:2013年04月29日
10.2、报名:应征单位须填写征询确认函于2013年05月 10日17 :00时前(以到达时间为准)通过传真或电邮或现场报名的形式提交至本项目的代理单位同时向代理单位联系领取方案设计相关资料。
11、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单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福兴路889号,邮编:3511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4-2585159,传真: 0594-2797999
征集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800594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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