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7652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002013042106设计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市设计[2013]0453(延1)延期原因:一期公告报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已由 0 以 0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6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包括蓟县大兴峪矿区、原飞雁水泥厂矿区、老虎顶矿区、夏庄子创面治理区、翠屏山矿区等5个废弃矿区的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总面积为289.8公顷,项目总投资为160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蓟县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包括蓟县大兴峪矿区、原飞雁水泥厂矿区、老虎顶矿区、夏庄子创面治理区、翠屏山矿区等5个废弃矿区的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总面积为289.8公顷,项目总投资为160000万元。项目内容是(一)利用削方减载、剥落危岩体、修筑挡墙消除不稳定岩土可能造成的的崩塌、滑坡隐患(二)采用挂网喷播技术、水泥格构等措施修复绿化、美化。(三)对矿山废弃的采矿平台按照 削高填低原则进行平整 。(四)城市规划设计、景观设计、矿山治理有机结合。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中标单位需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3年06月20日 至 2015年1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投标单位除具有上述两项设计资质之一外,还应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5 月 3 日 至 2013 年 5 月 9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 时 3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广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燕南(印鉴) 办公地址:蓟县迎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1900 联系人:田海东 电话:13512402106 传 真:2918239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楼804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陈平 电话:23912752 传 真:23912625 日期:2013 年 5 月 3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3/5/3至 20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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