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9242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肇庆星湖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肇庆星湖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肇发改[2011]3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新建及改建工程; 2.2工程名称: 肇庆星湖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内; 2.4建设规模:
①星湖道路改造升级9860米:包括岩榄提、狮岗南路、石牌堤、禾仙路、阿堤岩北路、波海湖北路、西路、南路等主要道路升级改造,湖岸亲水木栈道建设等; ②湖岸湿地修复营造:包括芹田生态修复工程、湖滨湿地景观带建设、禾仙水道改造工程、西江路污水净化项目及相关建筑物改造维修1655平方米等; ③湿地植物保护及多样性建设、湖底清淤50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2568.30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预算,现场指导与后续服务; 2.6总工期:14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120日历天(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概算、预算编制,评审时间包含勘察设计工期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要求: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并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
3.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风景园林或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资质等级标准以低的为准,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应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投标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是联合投标,每成员均应分别提供资料且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每成员的被授权委托人须为同一人)、报名联系人身份证; 4.2勘察单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 4.3设计单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4肇庆市外的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5月16日下午4时30分前携带上述资料到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若属广东省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并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一正三副共四份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报名后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报名及领取资料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肇庆市财政大楼2楼,咨询电话:0758-2313291。 5.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的工本费500元/份。 5.4(1)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联系方式: 6.1 招标单位: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8-2293376; 6.2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8-6911181; 6.3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8-2313291。 招标人: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5月13日 |
报名期限: | 2013/5/13至 2013/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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