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93674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海安县北三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北三环(西起204国道至朝阳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北三环(西起204国道至朝阳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桥梁及其排水等附属设施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北三环西起204国道至朝阳路;
(2)工程规模:总长度4350米,红线宽65米; 10米中分绿化景观带、12.5米*2机动车道、15米*2绿化景观带、7米*2绿化分隔带、5米*2非机动车道、3米*2人行道。
(3)招标范围:工程的地形测量、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梁、路灯、雨污分流管道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等);给水管道、燃气管道、弱电管网、供电入地管网位置设计及地下管网综合管线图。
(4)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地质勘察报告须满足设计时间要求并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可研通过审查后30天内提交扩初设计及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毕业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还须提供道路工程的毕业证书,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主要专业人员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项目负责人近3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图签等)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8)其他报名条件: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5月11日到2013年6月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4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1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2详细评审标准
注: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提供设计合同和图签等、获奖证书、其他资料及证书开标时均须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赋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徐祝明 联系人:章媛媛
电 话:13255235171 电 话:0513-88926622 |
||||||||||||||||||||||||||||||||||||||||||||||||||||||||||||||||||||||||||||||||||||||||||
报名期限: | 2013/5/11至 2013/6/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