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2311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南安市柳湖片区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南建标[2013]85号的南安市柳湖片区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柳湖片区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 南安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安置房面积约20万平方米,二期安置房面积约25万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0亿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和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南安市柳湖片区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的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每期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分别为: 2.7.1勘察周期:30日历天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7.2规划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2.7.3建筑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7.4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30日历天; 2.7.5施工图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后30日历天; 2.7.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建设厅允许可在福建省范围内承担业务,本省以外的驻闽分公司必须已在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机构备案(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fjjs.gov.cn/”网站内下载相应证明投标人分支机构已定期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 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06月19日17: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格审查文件应于2013年06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3年06月05日15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06月20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递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及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设计服务费 8.1勘察设计服务费:设计综合价按25元/平方米计取,工程勘察费按2000元/孔计取。设计费用以实际出施工图面积为准,勘察的工程量以招标人代表现场确认的勘察工程量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 南安市普莲路房地产大厦三楼 ,邮编: 362300 ;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1359976623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湾雅园4号楼B802室,邮编: 362000 ; 联系人: 小周 ,电 话:0595-22297965,传真:0595-22267965。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 帐号一:156560100100059048 ; 开户行二:南安建行 , 帐号二:35001656307052527891 ; 开户行三: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东区分理处, 帐号三:9070710040010000000610; 开户行四: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 帐号四:100233016890010001 。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报名期限: | 2013/5/28至 20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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