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43205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安庆市莲湖公园及狮子山公园部分景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 GC-aq-2013-00103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安庆市莲湖公园及狮子山公园部分景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项目审批、审核或备案机关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 安庆市园林管理局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 安庆市莲湖公园及狮子山公园内 建设规模 莲湖公园西苑700米岸线整治及沿湖的卵石园路铺装改造,估算投资118万元;莲湖公园八仙景区面积近5200平方米(含菱湖公园盆景园大沟2200平方米)内多年的淤积物进行清理外运,沿湖约420米长驳岸进行加固、改造等环境景观改造设计,估算投资152万元;狮子山公园内长800米,宽3米的主干路修复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估算投资172万元;张汇涛陵园配套水、电、厕所、绿化设施等景观设计,估算投资127万元。 计划工期 初步设计 25 日历天(含张汇涛陵园厕所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后调整时间不超过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审查后调整时间不超过5日历天)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张汇涛陵园厕所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可投标的标段 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 6 月 6 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 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安徽省安庆市龙山路210号)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招标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永红 电话:0556-536504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宜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菱北西路长江广场2号楼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556-5352316 / 15855617240 1、本项目招标全部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必要条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2008年元月1日以后成功设计过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资料提供需带原件核实,原件核实后返还(除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3、报名申请资料装订与签署:所有报名资料须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纸装订),一式两份(正、副本),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报名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电话并由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说明: (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均为有效投标人; (2)中标人中标后需参与后期的图纸会审、交底、修改完善设计施工图或施工图设计变更及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的基础资料收集调查摸底、测绘、勘察、现场协调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支付。 (5)中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不得突破宜政办秘【2013】11号文中各项目投资规模,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设计概算。该费用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另支付。 (6)外省(市)的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当地设立项目部,主要设计人员合同期间必须常驻当地,手机保持畅通。 (7)凡报名合格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按庆招(2009)30号文件记不良记录。 |
| 报名期限: | 2013/6/6至 20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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