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47300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惠州大亚湾霞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大亚湾霞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亚湾霞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2013-66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霞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工程规模: (1)污水管道沿霞涌片区河道及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域的主要道路敷设管道总长10.8km,其中DN250污水压力管道3470m,DN400重力流管道4969m,DN600重力流管道1274m, DN800重力流管道695m.。 (2)污水泵站位于径东河与石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近期规模0.25万m3/d,远期规模2.5万m3/d。 (3)径东河东侧北段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该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标准,北起石化大道,南接径东河东侧南段市政道路,道路长度约600m,道路红线宽度25m,其中污水管管径DN400~700,雨水管管径DN400~800。 (五)招标内容:本工程包括污水管道工程、泵站工程、道路工程三个部分。 (六)设计工期要求:设计工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60天,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投资总额:约为6500万元人民币。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道路、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在报名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并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 ”。 三、报名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 须提供报名人员的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证。(办理进场证时间须3个工作日) 8.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2-5568285)。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交易员进场证确认。 四、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8号检测大楼6楼(公用事业局东侧))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确认。 五、资格预审及确定投标资格的办法 招标人将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标公告中的要求,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1、设计单位就本项目只能递交一次投标报名资料。 2、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公告中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对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于报名资格预审结束后在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如未中标业主其余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6、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8、由于乙方设计过错造成施工过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重大调整或工程费用大幅增加,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设计变更引起的设计费,并按设计费用总额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全部设计费的总金额。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08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9363 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1960 |
| 报名期限: | 2013/6/8至 201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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