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760915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湖北十堰市生物产业园西城大道、花园路两侧及总部中心广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生物产业园西城大道、花园路两侧及总部中心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2】1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方案已审批通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十堰市生物产业园西城大道、花园路两侧及总部中心广场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地点:十堰市西城大道及花园路道路两侧及总部中心广场;
2.3. 工程设计规模:道路两侧绿化,宽20米,长6公里,中心广场景观绿化面积约200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000万元(设计费:人民币约50万元);
2.5. 招标类型: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 施工图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8. 施工图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应保证一次性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 投标人至少应具备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申请人的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6月18日至2013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07月15日08时30分前,地址: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女士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 琳 电 话:1509809332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9-8679589 |
| 报名期限: | 2013/6/18至 2013/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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