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331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冷水江市行政中心园林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情况
1.1建设地点: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 1.2工程规模:园林景观占地面积约250亩; 1.3招标内容:完成冷水江市行政中心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并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四方大院及三角地分别做出详细预算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1.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方案确定后2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提交全部施工图。 二、投标资格要求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2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3本工程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景观设计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7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冷水江市金竹西路3号建设大楼六楼)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4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由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上述资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及监管机构 5.1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专用帐户。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以2011年6月27日16:3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号为准。截止日期前未到帐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交投标保证金时,款项来源须注明是冷水江市行政中心园林景观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进账单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和押金交纳到如下账户:帐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帐 号:191301022902643667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 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3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12日14:3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招标局三湘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由专家评选一、二、三名,原则上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不予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5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未中标方案经补偿后其方案可用于中标方案的完善。 八、拟采用评标办法: 按照建市〔2008〕63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排序法进行评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冷水江市行政中心搬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地 址: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新政府大楼项目部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738-5253998 139073845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熊先生 谢先生 电话/传真:0731-84515046 |
报名期限: | 2011/6/21至 201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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