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834000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四川 |
| 工程名称: |
四川三江口城市设计方案竞赛编制单位征集公告 |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概况
三江口片区北部以金沙江、长江为界,南面以长江大道为界,西面以南门大桥为界,东面至长江与南广河交汇口。三江口片区东至西方向长约4.6公里,南至北方向宽约0.2-0.6公里,总用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按照宜宾市委全委会精神及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构建“长江上游辐射吸纳川滇黔区域中心城市和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实现打造“三个中心、六大基地”的目标,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本次《宜宾市三江口城市设计方案竞赛》(以下简称为:《三江口》)方案竞赛。
二、公告目的
征集参与《三江口》方案竞赛的规划编制单位。
通过规划竞赛,明确宜宾市三江口片区作为宜宾中央商务区(CBD)的发展思路和定位,为下一阶段规划建设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并落实到法定规划之中。
三、征集对象及要求
1、对象:参赛单位应同时具有国内甲级规划、建筑设计资质,有同类工程规划设计经验的单位优先。近三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无经济法律纠纷。最终以邀请函形式确定3家单位参与竞赛。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2、项目人员组成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3年主持过大型以上城市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2)项目组成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有一名以上城市规划高级职称人员;一名建筑设计高级职称人员、一名市政道路高级职称人员;以上人员近3年主持或参与大型城市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3)项目组成人员构成合理,具备建筑、规划、市政、园林景观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
3、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设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及资质证明(证书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另带资质证书副本备查。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应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以往主要设计业绩情况表,应有简要情况介绍并签章。
(4)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
以上所要求的资格预审材料(须盖章或签字)应按公告所要求之时间、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内容及主要任务:
(1)工作内容:本次规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竞赛阶段,包括规划区城市设计;第二阶段为深化完善阶段,由市委市政府确定中选单位深化完善规划区城市设计,及优化完善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主要任务:遵循《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正在修编)、《宜宾市南岸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三江口概念规划》等关于三江口片区的定位,对规划区域的土地使用、空间与形态布局、道路交通、景观与环境规划设计及技术经济等进行研究,明确规划建设思路,形成该区域规划设计竞赛方案。
五、评选规则
(1)评审程序:
依据相关程序,从报名参加竞赛的单位中择优选择3家进入第一阶段设计竞赛,将组织不少于12人的国内城市规划和商务等多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设计任务书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对参赛方案进行评审,投票表决推荐排序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中选方案。由市委市政府确定中选单位后,签订正式合同,进入第二阶段城市设计深化及控规优化工作。
(2)计分规则:
本次竞赛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分20分,技术分8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合同金额、奖金及方案补偿费
(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报价应包含2平方公里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全部内容的总报价。各单位的报价必须在人民币190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以内,超过上述报价限制者,取消参选资格,并不予设计补偿。为便于计算,报价取舍至仟元。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的一切费用自理。
(2)方案补偿:未中选单位按照专家评审会排定名次给予补偿,第二名补偿36万元,第三名补偿18万元。
(3)其他注意事项:在方案评审阶段,若参选方案技术分低于48分者,参选方案被确认无效,取消参选资格,不予支付设计补偿,并没收参选保证金。
七、竞赛保证金
竞赛单位确认后,竞赛人以现金方式向市住建局计财科缴纳叁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竞赛。有以下情形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竞赛单位在规定的竞赛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参选文件;
⑵竞赛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竞赛活动结束并经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符合要求后,市住建局将未中选人的保证金在市委市政府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人请务必于2013年7月9日下午17:00前将签章完备的报名资料送达竞赛组织人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办理报名手续。本次竞赛将以发放邀请书的方式通知竞赛单位,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征集人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十、方案竞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下午17:00前,过时不予受理。
2、方案竞赛时间安排:原则上确定参赛单位两个月内提供竞赛成果。
联 系 单 位: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 韵 费婷婷 0831-8214089、8221176
传 真: 0831-8224474(请注明编制科收)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69号市委党校605室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编制科(644000) |
| 报名期限: | 2013/7/4至 20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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