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854047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石狮市外西环路南段改造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XMTYSS[2013]第002号
开标时间:2013-08-0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MTYSS[2013]第002号 1. 招标条件 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的 石狮市外西环路南段改造道路工程设计招标 已经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市外西环路南段改造道路工程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位于灵秀镇彭田村,设计起点顺接现状外西环路,路线走向先由北向南后由西向东,与现状创业园二路、彭山新大街、同新路、仨远大道平交,并根据规划预留平交道口,设计终点位于石狮与晋江交界处,与规划镇中路平交;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道路全长2.183394公里,起点至K1+000段按城市主干道路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38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K1+000至终点段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26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2.4. 投资总额:约14096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安装费11954万元人民币;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招标类型:设计;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总体设计、道路工程、箱涵、路线交叉、人行地下通道、市政管线(包含雨水、污水、电力、交通信号电缆)及管线综合断面图(此断面图还应包含给水、通信电缆、燃气管道及有线电视电缆等管线综合断面)、道路照明、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等;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它服务和后续配合工作。 2.8. 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为: 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道路)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外省企业还必须按闽建设 [2009]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公司且已在福建省住建厅办理分机构备案; 3.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自2008年6月1日以来(含2008年6月1日,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城市道路设计项目(单项工程投资总额大于11000万元人民币);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8:00至2013年7月16日18:00(北京时间),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式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招标代理公司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招标文件资料售价:200元。购买预约电话:0595-22567877。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营业部,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市支行,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3年 8 月 5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石狮市东港路市档案馆大楼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计算办法: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80% 计取。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以设计项目施工招标中“石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计费基数(设计服务费用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评审会务费,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中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无其他设计收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邮编:3627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5958373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2DF,邮编:361010; 电话:0595-22567877 传真:0595-22567877 ; 联系人: 小黄 。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市档案馆大楼二楼。 |
| 报名期限: | 2013/7/10至 201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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