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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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给水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给水工程设计项目。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3日9时至2013年7月9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参加资格审查,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项目合同、总图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当潜在投标人超过五家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3年7月23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规定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30分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及设计蓝图原件为准)。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现场报名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报名电话:0532-85916080 |
报名期限:2013年7月16日13时30分 - 2013年7月23日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