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895354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惠州市龙山四路与206县道衔接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龙山四路与206县道衔接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龙山四路与206县道衔接段工程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2013-81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山四路与206县道衔接段工程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标准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40km/h,道路路基(桥梁)横断面宽度17m。(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现状管线保护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工程造价七个部分。 (六)设计工期要求:项目工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90天,工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投资概算:投资总额约为3100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暂定为70万元。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在报名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并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 ”。 三、报名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6. 设计班子成员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应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注册证书;造价人员的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 报名人员的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证。 9. 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交易员进场证确认(办理进场证时间须3个工作日)。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0752-5568285)。 四、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州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8号检测大楼6楼(公用事业局东侧))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确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招标人将于2013年7月30日16:30-17:30在大亚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招标人不予落标补偿。 六、其他事项 1、设计单位就本项目只能递交一次投标报名资料。 2、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公告中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对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于报名资格预审结束后在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如未中标业主其余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6、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8、由于乙方设计过错造成施工过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重大调整或工程费用大幅增加,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设计变更引起的设计费,并按设计费用总额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全部设计费的总金额。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08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69363 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1960 |
| 报名期限: | 2013/7/23至 201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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