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市政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项目。
其他说明
(一)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3年7月25日9时至2013年7月31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5 万元,各投标人必须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以总公司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必须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联系电话:68976528
(三)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四)本工程不分标段。
(五)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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