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1931735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新人民医院东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新人民医院东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361.4626万元:勘察设计费用(不含地质钻探费用)约111.1026万元、工程施工费用约3214.3600万元、暂列金额36.00万元(万元),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计划工期为455天,其中设计阶段工期为90天,施工阶段工期为 365天(天)。 新人民医院东侧道路由南至北,起于龙洲路,止于羊大路,沿线与规划路、规划南苑东路T型交叉,路线全长524m,红线宽30m,双向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管道最大管径1000mm,道路等级为城市二级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全线为新建工程。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工程。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为顺德区新人民医院东侧道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地形勘察测量、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施工工作包括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建设总承包、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含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类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且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注册资本金在6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650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具有市政资质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设计类、勘察类、施工类《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均具有所承担相应专业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以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同一家法人企业不得同时出现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中,也不能独立参与投标的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3.1.6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两个,同时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8月05日 至 2013年08月0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8月05日 至 2013年08月09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凭缴款回单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开户行:顺德大良农行支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账户:622846145001144151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8月26日 上午 09:30 ,地点为: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10.其他 10.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4 本项目招标过程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到达收标室。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详见《关于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加强信息化管理的通知》(顺建函[2011]150号)}。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主办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 10.6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市政行业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主办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2)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7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钟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53、22836569 传 真:0757-2283698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玉珍 电 话:0757-22209039 传 真:0757-222090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5号三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
| 报名期限: | 2013/8/5至 201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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