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6570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 |
工程简介: |
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对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3]63号 2.采购项目: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其他特定条件: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2.4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2.5 具有2010年7月以来城市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业绩一份原件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3.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除3.2.6项外)其余资质证件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2 报名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报名时需携带第3.2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5.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于2013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12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12日9:3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征询意见栏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李国伟 联系电话:1383992410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 东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2.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 二次招标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其采购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设计单位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3年8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2010年7月以来具有城市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业绩一份原件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人防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规划总则,包括规划的目的、指导思想、依据、范围和期限;(2)人防总体规划和人防工程发展目标;(3)城区人防工程规划布局,包括各类人防工程的布局原则、建设规模、防护标准和配置地域;(4)非中心城区人防工程的建设指导原则和规划布局;(5)近期中心城区各片区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实施时序,并突出重点项目的规划;(6)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方案;(7)人防工程平站转换工程的实施措施和实施时序;(8)对城市普通地下室实行临战时加固的规划;(9)人防工程在平时应急抗灾中的规划;(10)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综合部署。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划编制标准合格及以上。 五.规划编制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六.付款方式:完成提交《规划》送审稿,专家验收通过一周内支付90%,剩余1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 |
报名期限: | 2013/8/15至 20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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