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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子镇梅驿广场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街子镇梅驿广场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投资[2013]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投资[2013]1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627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街子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570.11平方米,拟建梅驿广场、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商业和餐饮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等。 2.3 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审查(含施工图审查)、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业主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补偿。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Ⅲ组及以上资质,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者,请于2013年 9 月 10 日至2013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二楼)由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核实。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招标或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二楼)。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琉璃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崇州市蜀州北路244号 邮 编: 61123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2218808 传 真: 028-8221880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608室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阳女士 电 话: 028-66259038 传 真: 转分机200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3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