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44677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滁州市关山一路(扬子路—长江路)、长江路(关山一路—关山二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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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czsg201309-03601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关山一路(扬子路—长江路)、长江路(关山一路—关山二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等相关机构的审核等服务。 4、设计内容 4.1道路工程: 平面:依据实测地形图进行合理设计,不要遗漏交叉口以及顺接道路设计。 纵断面:综合考虑土方平衡,尽量保持线性平顺。 横断面:根据市规划局的规划断面设计。 路面:道路面层采用改性沥青玄武岩混凝土。 路缘石:采用花岗岩材质。 4.2排水工程 检查井井盖以及雨水篦子采用防盗不锈钢材质。 4.3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道路管线综合设计、无障碍设计、行人过街设计、公交候车亭设计、路灯设计、给排水设计、下穿管道、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以及信号灯设计等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工程设计。 4.4编制工程概算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项目规模:滁州市关山一路(扬子路—长江路),道路全长约410米,宽约24米,投资估算约470万元;长江路(关山一路—关山二路),道路全长约356米,宽约16米,投资估算约250万元。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内 9、项目建安估算:工程总造价约720万元。其中关山一路(扬子路—长江路)约470万元,长江路(关山一路—关山二路)约250万元。 10、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保证通过所有相关部门审核。 11、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及份数:设计成果地质勘察报告6份,CAD版全套施工图、路面结构计算书2份,纸质施工图纸12份、施工图设计概算2份。以及国家、省法律、法规要求的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 12、设计周期要求:方案确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成果,设计成果最终完成以必须通过滁州市图审办的审批为准,如未通过审批的必须无条件修改,并达到审批通过标准。 13、设计费率: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招标人设定的固定费率。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固定费率为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费用。计费基数为:初期设计计费基数暂按中标价计算支付,最终以审计价为计费基数,多退少补。工程勘察及测量费用总包给设计单位(工程勘察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55%计取费用,工程测量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取费用),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自行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测量等工作内容,出具的勘察报告、测量报告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各类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咨询和专家评委评审费,费用按安徽省和滁州市发改委同类评审费用标准)费用含在设计费用里面,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该部分费用,出具的可研报告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报告 14、付款方式: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含技术审查及文件审查)通过后,且工程正式开工后支付设计费的50%,工程施工完工后支付设计费35%,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无息付清余款。(初期设计计费基数暂按中标价计算支付,最终以审计价为计费基数,多退少补)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是取得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企业。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需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设计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 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0-3801701、黄工,电话:3019013)。 6、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 (2)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法人公章);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需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拟派于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 (7)随机摇号方式设计投标确认函原件(按给定格式填写); (8)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按给定格式填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一个文件袋内(注:投标文件封面、封底用胶装粘贴的方法固定或双面封皮上下打孔热熔装订,不要出现金属物等);以上(2)、(3)、(4)、(5)、(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一名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自备信封封装,注明保证金数额及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必须在2013 年 10月 9 日 8时30分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时多退少补。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13、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用1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1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售后概不退还) 三、违约责任 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扣除设计人全部设计费用,并追索经济损失。由于设计人过于保守造成工程成本增加的,设计人应承担增加部分的设计费用。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提交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天扣减设计费用,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按设计费用的双倍进行处罚。 4、设计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随时到达现场处理相关事宜,不及时进行现场处理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重大方案变更和会议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到达现场给予技术上处理,如超过三次以上的将按设计费的1%进行扣除,或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5、由于设计人重大失误造成工程延误或重大事故的,近三年不得进入滁州市场。 四、其他规定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不得推脱。 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 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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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9/17至 2013/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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