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08178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杭州市群众文化中心、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示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1、招标编号:CTZB-F110630CNZ 2、项目名称:杭州市群众文化中心、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示初步设计项目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杭州市群众文化中心、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展项工程的布展展示初步设计及艺术效果指导。 按照“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建设要求,将“两中心”建设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最优、服务最好,与“生活品质之城”要求相适应的全市公益性文化中心,和充分体现“杭州特色性、科技创新性、绿色生态性、节能高效性、功能灵活性”的时代特点,展现杭州特色的标志性文化建筑之一是建设的方向和努力目标。 1)布展展示初步设计 布展展示初步设计是在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功能区块并依据建筑施工图纸进行室内布展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各楼层的建筑图为基础,确定各楼层的总体规划(含办公、辅助用房及车库)及设计风格,根据招标文件对“两中心”的展示主题及初步展示内容的要求完善各展区展示内容设计和布展方案设计,进行展示初步设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初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能使后续的公司按照它进行布展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展品制作及布展施工。 2)艺术效果指导 包括(但不限于)对展示深化设计提出设计要求和指导,检查展示深化设计图对设计要求的执行效果;对展区内部装饰提出设计要求和指导,检查内部装饰设计图对设计要求的执行效果;对展品制作的效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展区内部装饰的实施效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展品的安装效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一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单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验及发售标书时间: 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4日止(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西内环道6号1-5) 8、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所有复印件必须盖上单位公章。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11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地下一层) 11、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1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地下一层) 12、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支票 1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4、联系方式: 杭州市群众文化中心、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237731 传真:0571-85131067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虞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631165、87630635 传真:0571-87631113 |
| 报名期限: | 2011/7/5至 2011/7/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