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2129058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增城市朱村街(广州教育城内)。 1.1.3 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中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环山公路及综合管网勘察设计。市政主体工程: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桥涵(桥梁总长≥100米、单跨≥40米)及其配套设施、综合管沟、市政管线及其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工程(含给水泵站<5万立方米/日,排水泵站<5万立方米/日,给水管最大管径<1600mm,排水管管径≥1600mm )]。同时,包括:施工便道、场地平整(含软基处理)、临水、临电、临时围墙等市政工程设计并负责通过专业主管部门审核。 共划分为 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道路交通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综合管沟工程、■市政配套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社[2013]11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的区域路网,区域面积约 10.97平方公里,包括:新建城市主干道7条,次干道13条,支路10条,市政道路总长约42公里。同时,道路包含综合管沟约7.1公里。工程费用估算约20亿元。岩土勘察钻探总进尺约46900米。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现场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竣工图、■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相关报建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和工程专业报验施工图的绘制(如规划验收)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1)总体规划和一期城市设计编制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 (2)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1)、(2)两项资质,申请人如不同时具备(1)、(2)两项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条(1)点中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方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条(2)点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设计专业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 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以设计业绩为主(以设计业绩为主是指:同一勘察设计项目设计业绩所占比例大于等于70%))。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2010年1 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以设计业绩为主(以设计业绩为主是指:同一勘察设计项目设计业绩所占比例大于等于70%))。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1.2.10.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申请人如不同时具备第1.2.3条(1)和(2)点资质方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条(1)点中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方由1名具备上述第1.2.3条(2)点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设计专业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1.2.10.2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以主办方的设计业绩为主。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3 年12 月10 日 9 时 30 分至2013 年 12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4450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含方案修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配合)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按以下工程量填报:469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不得超过120元/米,如投标的综合单价超过120元/米,则按照120元/米的综合单价作为合同价及结算价格。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中标后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电话:020-8303326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01单元 1.6.6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01单元 1.7.3 联系人: 陈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033266 1.7.5 传真号码:020-83033260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73号附楼5楼 1.8.3 联系人:蔡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762679 1.8.5 传真号码:020-83762679 1.8.6 电子邮箱:zb38803933@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9、28866215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
| 报名期限: | 2013/12/10至 20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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