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海大道污水管道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xml:namespace>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海安境内; (2)工程规模:如海河至小焦港河(沿东海大道),长约2600m,;东海大道至恒联路(沿小焦港河,及提升泵站1座),长约1200m,;小焦港河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沿恒联路),长约500m,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 | (2)招标范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 | (3)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2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通过审查后25天内提交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奖项要求:无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筑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HAX20140103130414250 | 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 | 污水收集管网、河道护岸及建设提升泵站一座 | 35 | 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份以来有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图签,三项资料必须为同一项目);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4年01月04日到2014年01月2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24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7.其他事项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 。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徐祝明 | 联系人:谢惠春 | 电 话:0513-88869698 | 电 话:0513-8181957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本招标项目东海大道污水管道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及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境内; (2)工程规模:如海河至小焦港河(沿东海大道),长约2600m,;东海大道至恒联路(沿小焦港河,及提升泵站1座),长约1200m,;小焦港河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沿恒联路),长约500m,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 (2)招标范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 (3)设计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中标后2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通过审查后25天内提交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奖项要求:无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筑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40103130414250 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 污水收集管网、河道护岸及建设提升泵站一座 35 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份以来有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图签,三项资料必须为同一项目);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4年01月04日到2014年01月24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24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徐祝明 联系人:谢惠春 电 话:0513-88869698 电 话:0513-818195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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