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40301301 工 程 名 称:龙岗街道新能源一路工程等5个项目市政工程设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3月10日09:00时 至 2014年03月14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招标部分估价:232.3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项目位于龙岗街道,新能源基地内部支路,龙岗街道新能源一路工程全长约0.7公里,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龙岗街道新能源二路工程全长约0.87公里,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龙岗街道宝同路工程全长约0.75公里,红线宽15米,2车道;龙岗街道新能源四路工程全长约0.75公里,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龙岗街道新能源五路工程全长约0.75公里,红线宽15米,双向2车道。本次招标单个项目设计费用在50万元以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后续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联 系 人:卓晓琴,刘畅萱 联 系 电 话:89551300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 业绩要求:无 其他:■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 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 其他:因履约评价不合格受到"禁止参加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投标"处理且处理期未结束的企业,其报名申请将不被接受。
注: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投标申请人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 企业法人IC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 企业资质证明资料; 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5. 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①其他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必须填写有效的邮箱(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④以上资料需分别装订成两册;投标人先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大楼建筑工务局414室卓工、刘工核验,再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龙岗区黄阁路黄阁翠苑沿街商铺)报名; ⑤招标会及截标会、开标会时间请于投标报名结束后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每日会议安排”,参加招标会的投标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非投标员及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 ⑥招标文件每份200元。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黄阁路383号(黄阁翠苑)交易分中心办文大厅3号窗口。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 其他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重要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3、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