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645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函[2014]77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函[201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位于禅城区祖庙街道,北起同济东路,南至季华路,是这两条东西向主干道之间的重要连接线。路线总长约0.53km,道路红线宽25m,为新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同时除了新建道路交通相关设施外,本项目还需新建长约0.49km 的箱涵对现状镇西涌进行覆盖处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桥涵工程等。本工程总投资约为4498.2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399.56万元。 2.2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 签订合同后 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工程勘察:以满足上述设计各阶段相应深度和设计周期要求;(4)在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设计修编,如果需要)(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 天内完成;(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镇安西路(同济东路~季华路)道路工程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管线物探)、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办理概算备案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交通疏导方案(图纸)、购买用于规划报建的地形图、征地拆迁图(如需要)、拆迁工作量(含征地边线与中线的放线工作,如有需要)以及配合招标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总结报告与进行项目有关的科研、报奖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规定)。且须同时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为隶属关系,勘察单位是设计单位的下属子公司,设计单位具备上述设计资质及勘察单位具备上述勘察资质且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2款的要求,符合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1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900万元(含1900万元)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时间以图纸评审或批复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1.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有市政(道路)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900万元(含1900万元)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完成时间以图纸评审或批复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备案手续。(3)须是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且必须由其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3. 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上述关联企业的限制;但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与其他独立投标人或其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之间均不得存在上述关联关系)。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参加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8 日至 2014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可只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两套(一套交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外一套交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下同)报名窗口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办事处(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7.其他 7.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7.2中标人应在签定勘察设计合同后在佛山市范围内设置办公地点进行封闭设计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负责征地边线的放样,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联 系 人:张工电 话:0757-83999207 传 真:0757-83999207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联 系 人:何工、梁工电 话:0757-86283490、020-87575800-801传 真:0757-86283490、020-87578002二〇一四年 七 月 七 日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4年 月 日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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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8至 201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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