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马宅镇坞口对面采石场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2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马宅镇坞口对面采石场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财政拨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马宅镇坞口对面采石场内。 预算金额为441272元。 工程规模:浮石清理2440m2、排水沟112m、挡土墙130m3、常绿乔木140株、种植槽1000m等。 计划工期:2014年11月10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设计规划范围内综合治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8月1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4年8月5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5、投标确认 5.1须按投标确认函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投标;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8月10日17时00分; 5.3投标确认函样张附后。 5.4经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开标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五份。
招标人: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虞宝兴 13605720002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伟平 0579-86690005
招 标 人:东阳市马宅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日 点击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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