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高新园畅阳路二期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展基〔2014〕316、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西起纬三路与经中路的交叉口,东至杨枝桥路段。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528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1916.03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1108.03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总周期35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10日历天,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江北高新园畅阳路二期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道路、排水、排污、给水、绿化、路灯等)的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在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2月4日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591607。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4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4年11月13 日至2014年11月1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2、报刊:宁波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13 传真:0574-81896118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