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宁县孙家城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皖H6140116号 发布日期:2015年1月16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安徽省怀宁县孙家城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国家文物局 3、招标人:怀宁县文物局 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补助资金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怀宁县孙家城遗址,位于安徽省怀宁县马庙镇,文物类型属古遗址。为有效保护孙家城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科学、合理、适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适用于孙家城遗址本体及其相关环境。 1、规划性质:规划的性质是文物保护规划,是为实现对孙家城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孙家城遗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而编制。经正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作为文物保护、城市建设、旅游等部门进行相关规划和管理的依据。 2、规划编制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包括孙家城遗址及其相关环境。 3、规划工作时间要求: 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设计编制,上报省和国家文物局。 4、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以国家颁布的相关规范和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5、项目地点:安徽省怀宁县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已取得合法执业资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员、资金和规划设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6月1日起至现在)应完成一定数量的的文物保护设计项目。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近三年(2011年6月1日起至现在)应完成一定数量的文物保护设计项目。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规划项目负责人承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集中报名时间:2015 年1月22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院内,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联系人:檀志伟 联系电话:055 6-5150606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7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近三年(2011年6月1日起至现在)应完成的文物保护设计项目3个及以上业绩(合同或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批复);(5)投标单位近三年(2011年6月1日起至现在)应完成的文物保护设计项目3个及以上业绩(合同或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批复);(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规划项目负责人承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上述资料原件当场核验,复印件装订,所有报名资料须设置目录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点。 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文物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何张俊 电 话:0556-463713 招标监督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 檀志伟 电 话:0556-5150606 六、备 注 1、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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