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21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文物局的委托,就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028-1号。 二、采购项目: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共1个包;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谈判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规划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供应商所报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结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供应商应具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遗址复原展示保护性建筑设计的业绩。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潜在供应商可从2015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18:00获取谈判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3月11日上午9:30。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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