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第七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4】3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址: 胡杨河市
2.3 设计内容:新建城镇道路总长5291米(新华路1061米、幸福路1228米、奎屯路666米、南环路2336)
2.4 本工程招标共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相关良好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外省企业必须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设计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3月 19日至 2015 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3 月19日至2015年3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6 时至 2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章)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
地 址: 七师130团 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 陈山 电 话: 13579169618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农行乌鲁木齐东路支行账 号:30-615301040002437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 编: 833200
联系人:费永强 电 话: 0992-3234491
传 真: 0992-3234491 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 账 号: 1082089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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