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人民政府委托,就平潭镇行政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简介 1.项目名称:平潭镇行政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 2.内容简介: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人民币¥290,4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具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的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 相关附件);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平潭镇行政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政府采购部。 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处:惠阳资易采〔2015〕19号 平潭镇行政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次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9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以转账、汇款形式提交,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款项汇入。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谈判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 银行账号:2008023329200536257。 用途:“惠阳资易采〔2015〕19号政府采购谈判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到达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03892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王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2-3911987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