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广东省龙门县永汉河合口段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xml:namespace>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龙门县永汉河合口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及龙门县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xml:namespace>龙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汉河主要有三坑河、油田河和低冚河三条支流。本次治理范围为永汉河合口段,分两段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分别为永汉河合口段干流段和支流合口河段,河道清障工程3.30km,堤防加固4.95km,整治范围内共涉及穿堤涵管5座。本工程主要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治理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建设工期270日历天。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由水利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拟投入的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括: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上述人员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7)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惠州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已在惠州市办理并通过信息录入。
4.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
(7)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
(8)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
(9)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
(10)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身份证、岗位证
(11)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惠州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在惠州市办理并通过信息录入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各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已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5.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 月 14 日至2015年5月 20 日9:3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壹仟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9 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xml:namespace>联系电话:0752-77813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7554018/18011878785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xml:namespace>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省龙门县永汉河合口段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