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xml:namespace>项目概况
?xml:namespace>1.1.1工程名称: 2015年横沥镇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设计 。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1.1.3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区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规划、水利、国土报建等,完成相关图纸、资料编制工作,(本项目规划、水务、国土等报建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可能要求提供的图纸、资料的编制工作纳入承包人合同范围,承包人负责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成果。但明确坐标转换工作视为中标人合同内工作内容,不另行支付费用。);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工程勘察,但要求对道路长、宽进行测量,测量费包含在本次设计费用中,不另外增加;施工全过程现场指导、监督和配合等。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5】81号《区发改局关于2015年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1.1.7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南沙区横沥镇,全长约73305米,设计路宽≤5米。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路面,路面结构为20CM厚C30混凝土机耕路硬底化建设。项目总投资4556万元,建安费约4556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设计规范及任务书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xml:namespace>■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2011年 1月 1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2011年 1月1日(近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xml:namespace>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5年 6 月11 日至2015年6月 17 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5:3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xml:namespace>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129.11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0.9,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0.85,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以区财政局评审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5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6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余资料500元/套,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496113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1.6.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招标人
1.7.1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
1.7.3联系人:吕工
1.7.4电话(手机)号码:84961136/13610320809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名称: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天河区天河北林和东路侨林街43号13楼A、F室
1.8.3联系人:甘俊杰
1.8.4电话(手机)号码: 020-34808366
1.8.5传真号码:020-34808366
1.8.6电子邮箱:yd34808366@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9.3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0.4传真号码:020-849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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